立权度量,考文章,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器械,别衣服,此其所得民变革者也。其不可得变者则有矣:亲亲也,尊尊,长长也,男女有别,此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
劉尹至王長史許清言,茍子年十三,倚床邊聽。既,問父曰:“劉尹語何如尊”長史曰:“韶音令辭,不我;往輒破的,勝我。
齊王冏為大司馬輔,嵇紹為侍中,詣冏咨。冏設宰會,召葛旟董等共論時宜。旟等白冏“嵇侍中善於絲竹,公令操之。”遂送樂器。推卻不受。冏曰:“今共為歡,卿何卻邪?”曰:“公協輔皇室,令事可法。紹雖官卑,職常伯。操絲比竹,蓋樂之事,不可以先王法服為吳人之業。今逼高命不敢茍辭,當釋冠冕,私服,此紹之心也。”等不自得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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